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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教師資格考試及格者申請首張教師證書說明。

一、申請對象:111年教師資格考試及格且已完成教育實習者,請自111/8/4(四)起至111/8/12(五)前,將教師證書申請表件等相關資料送(寄)達師培中心。

二、
應檢附資料:

(1)申請表1、申請表2正本

(2)學士以上學歷文件影本

(3)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教育專業課程證明+專門課程證明影本(皆雙面輸出)

(4)有效護照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影本(護照影印於A4大小紙張)

   *教育實習成績及格文件免附

申請表件下載路徑:師培中心網站-下載專區-教師證書相關表件     

       https://tec.nkuht.edu.tw/p/404-1037-9395.php?Lang=zh-tw

三、申請書填寫範例等請見附件(實習期間請依個人情形自行修正)。

四、
有關教師證書核發時間預計 9月中旬後(教育部收件後至多28個工作天(不含補件時間)完成申請審核作業);本校收到核發下來之教師證書後將公告於本中心最新消息,請申請人看到領證名單後再依說明領取,以免向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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