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師資生錄取名單,請錄取學生依說明辦理報到。
一、依據:113年7月29日師資培育中心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中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錄取名單如附件。
三、報到時間:
正取生應於8月6日(二)下午3時前,擇以下1種方式報到。逾時視同自動放棄 。
(一)本人親持學生證及填妥之基本資料表暨聲明書(如附件)至師培中心報到。
(二)將填妥之基本資料表暨聲明書(如附件),傳真(07-8060930)或郵寄掃描檔(match@mail.nkuht.edu.tw)至師培中心。
四、受獎生應達成以下義務,若有一項未達成,則取消領取獎學金資格,如經取消資格,其名額不予遞補。
(一)於受獎期間支援師資培育中心行政業務平均每週至少4小時,協助師資培育中心辦理重要活動,如定向輔導活動或史懷哲服務計畫。
(二)曾修習或於受領獎學金當學年度修習師資培育中心開設之服務學習相關課程。
(三)無償擔任學習弱勢、經濟弱勢、區域弱勢或師培中心媒合之學生課業輔導工作或補救教學,每學期至少36小時。
(四)每學期至少參與一次工作坊或研討會,如本校師資培中心辦理之教育理論與實務對話研討會、師資培育國際學術研討會等或經師資培育中心認定之相關工作坊。
(五)每學年至少通過一項(類)教學實務能力檢測。受獎生為大學部最高年級或碩博士生時,於受獎學年度期間須通過至少一項教案設計或教學演示之檢測,其餘年級受獎生於受獎期間內須通過之教學實務能力檢測項目,則依師資培育中心規定。
(六)每學年參與至少一次師資生潛能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