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師資生申請教專課程抵免通識學分事宜。
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10日下午4時止,填妥申請表繳交師培中心。
二、申請對象:113學年度(含)以前修畢師培中心所開設以下任1門課程,擬抵免通識-博雅2學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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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中心科目代碼 |
通識中心科目名稱 |
師培中心科目代碼 |
師培中心科目名稱 |
| 406205 | 教育心理學 | 100111 | 教育心理學 |
| 406206 | 教育社會學與法規 | 100174 | 教育社會學與法規 |
| 406207 | 教育哲學 | 100113 | 教育哲學 |
| 406208 | 教育概論 | 100149 | 教育概論 |
三、申請表下載路徑:教務處網站-註冊課務組表格下載-註冊:學分抵免申請表。
四、備註:
1.修課成績單統一由師培中心檢附。
2.依相關規定,申請學分抵免以1次為限;大學部學生通識博雅學分應至少修畢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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