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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師資生申請教專課程抵免通識學分事宜。

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910日下午4時止,填妥申請表繳交師培中心。

二、申請對象:113學年度()以前修畢師培中心所開設以下任1門課程,擬抵免通識-博雅2學分者。

通識中心科目代碼

通識中心科目名稱

師培中心科目代碼

師培中心科目名稱

406205 教育心理學 100111 教育心理學
406206 教育社會學與法規 100174 教育社會學與法規
406207 教育哲學 100113 教育哲學
406208 教育概論 100149 教育概論

三、申請表下載路徑:教務處網站-註冊課務組表格下載-註冊:學分抵免申請表

四、備註:

 1.修課成績單統一由師培中心檢附。

2.依相關規定,申請學分抵免以1次為限;大學部學生通識博雅學分應至少修畢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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