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師資生申請教專課程抵免通識學分事宜(收件截止時間:9/9 中午12時止)。
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9日中午12時止,填妥申請表繳交師培中心。
二、申請對象:114-2學期修畢師培中心所開設以下任1門課程,擬抵免通識-博雅2學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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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中心科目代碼 |
通識中心科目名稱 |
師培中心科目代碼 |
師培中心科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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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205 |
教育心理學 |
100111 |
教育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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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206 |
教育社會學與法規 |
100174 |
教育社會學與法規 |
三、申請表下載路徑:教務處網站-註冊課務組表格下載-註冊:學分抵免申請表。
四、備註:
1.修課成績單統一由師培中心檢附。
2.依相關規定,申請學分抵免以1次為限;大學部學生通識博雅學分應至少修畢4學分,之前核准抵免學分數已達上限者,不再予以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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