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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學期師資生同時修習其他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門課程申請公告。

**師資生若在學期間同時修習兩專長以上,須先提出申請,並經中心同意;如未提出申請,進行加科登記時一律依最新版本進行認定。**

 

1.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9/14(一)上午11時止。

2. 申請對象:本校在學師資生,欲在學期間修習第二專長專門課程,以期未來辦理加科之用。

3.附件:中心網站-下載專區-課程相關表件-專門課程「加修其他任教學科專門課程申請表 」。

4. 注意事項:

(1)請下載附件填寫申請表,一張申請表僅限申請一專門課程,如申請第三專長以上者,請分開填寫。

(2)申請修習第二專長專門課程經中心同意者,應於申請第一張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時,一併申請第二張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

(3)依前述申請之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加科登記時僅限十年內之課程版本,逾期限者依本校經教育部核備並實施之最新版本進行認定。

(4)如未向本中心申請並逕自修讀另一領域、群科專門課程者,其辦理專門課程認定之版本,則依據其申請課程認定時,本校經教育部核備並實施之最新版本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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