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學期師資生專門課程學分抵免/採認申請作業公告。
一、申請科目範圍:
1.於其他大學校院修畢之本校各領域群科專門課程科目一覽表上所列之課程 (限115學年度開始修課之師資生)。
2.師資新生於114-2學期(含)前於本校修習與各領域群科專門課程科目一覽表所列科目名稱不一致,但內容相符之課程。
3.師資舊生114-2學期於本校修習與各領域群科專門課程科目一覽表所列科目名稱不一致,但內容相符之課程。
4.依規定抵免科目學分之申請,以一次為限,爾後不再補辦。
二、申請時間:115/10/12 (一)至10/19(一),每日工作日上午 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4時,將備妥之相關表件繳交至師培中心,由本中心統一收件,並送相關系所審查。
三、繳交表件:專門課程科目學分採認表(送各系審查用)、課綱(須有各週教學內容)、該科目成績單(正/影本)等課程佐證資料。
『專門課程科目學分採認表』可至師培中心網站-下載專區-課程相關表件-專門課程-專門課程採認表(各系審查用)項下下載。
(網址:https://tec.nkuht.edu.tw/p/404-1037-9391.php?Lang=zh-tw)
四、 注意事項:
1. 專門課程適用版本原則依各同學開始修習教育學程之學年度起算,
查詢網址:https://tec.nkuht.edu.tw/p/404-1037-9381.php?Lang=zh-tw
2. 通識課程不得申請抵免(除「職業倫理與態度」類別之課程以外)。
3.五專學制之「專一至專三」科目不得抵免;「專四、專五」之科目才可申請抵免。
4. 全學年修習之科目,須將所有學期修習之科目一併申請抵免。